香港71歲法輪功學員在緬甸被判刑七年

發表:2003-01-2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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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美國的法輪功學員近日呼籲緬甸當局釋放一名年逾古稀的香港法輪功學員。這名法輪功學員因展示法輪功的標語,去年被緬甸當局判刑七年。下面是本臺記者嘉遠的詳細報導。

據香港的法輪功學員透露,現年71歲的陳榮源在2001年12月12號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問仰光時,打開一幅寫有「真善忍」字樣的橫幅,被緬甸警方逮捕並於2002年1月31號在沒有律師和家人陪同的情況下被秘密判刑七年。

陳榮源在香港的朋友徐女士介紹說,陳先生早年畢業於仰光大學,之後從事多年緬文的翻譯工作。兩年前他去緬甸探親,同時幫助翻譯一些法輪功的書籍,當他得知中國領導人江澤民訪問仰光的消息後,隻身一人在通往機場的道路旁展示一條宣揚法輪功的橫幅。結果這樣一個舉動卻為自己招來牢獄之災。徐女士說,陳榮源被判刑已近一年,他的家人由於受到緬甸當局和中國有關部門的壓力,一直不敢向媒體披露此事:(錄音)

陳榮源的另一位朋友肖女士認為,緬甸當局並沒有充分的理由逮捕和審判陳先生:(錄音)

旅居美國的緬甸持不同政見者盛溫認為,仰光當局抓捕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是迫於北京的壓力:(錄音)

華盛頓地區法輪功學員王濤表示,仰光當局可以利用釋放陳榮源的機會改善自己的國際形象:(錄音)

記者試圖瞭解緬甸駐華盛頓大使館對這一事件的看法,使館的一名值班人員說,使館已經關門,沒有人辦公。(錄音)

而華盛頓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正在為營救陳榮源進行努力,他們上個星期五在緬甸駐華盛頓大使館前和平請願,希望能夠當面向緬甸政府官員講明真相。但目前為止緬甸官方沒有就陳榮源被判刑一事正式表態。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嘉遠,華盛頓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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