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支持也好,反對也好,最重要的是美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在白宮、在最高法院門前,表示對現行政策的不滿。且先不說生育權、墮胎權的爭論,光是表達權這一項,在中國就可被視為觸犯「顛覆法」問斬。十三億中國人連表達的權利都沒有,更遑論什麼生育權了。致於墮胎權,中國人就不必爭了,政府為每個育齡人作主,只要是沒有得到批准而懷孕的,一律強行墮胎,除非有人東藏西躲,幸運躲過計生官員的鷹眼狗鼻順風耳,才可免卻被迫墮胎結紮的命運,但最後要付出的代價是男女雙方最高可達6倍於年收入的天價罰款。
「計畫生育」源於「家庭計畫」一詞,它旨在保護夫婦及個人自主計畫家庭人口和生育時間的權利,以及獲取進行計畫生育的相關信息、方式等權利。政府只有協助夫婦和個人實行計畫生育的權利,而沒有替人實行計畫生育的權利。政府更不能用強制的手段,去實現國家的人口目標。生育是人的基本權利,是個人色彩、感情色彩很強的家庭內政,政府不能取代個人或家庭擅自替人作計畫生育的主張。計畫生育,是要根據當事人的意願進行的。但是,在當今的中國,有幾個人知道計畫生育的真正含意呢?在官方狂轟濫炸的計生口號下,看到以下的口號,你除了懾於不能生的恐懼下,還能有什麼自主計畫生育的概念?「只生一個好」「一人結紮,全家光榮。」「誰要超生,就叫誰家破人亡」「持證結婚,領證懷孕,憑證生育!」供職政府機構的僱員,為了保住公職,有誰敢自主計畫生育的?敢於真正自主計畫生育的農民,有幾個沒被抓去墮胎結紮的?
政府把中國經濟的發展計畫,綁在控制人口的數字上,而不去檢視因教育不力、社會福利欠缺和生產決策失誤等造成人口結構素質差的原因,去對症下藥,控制人口,而是用暴力的方式,強行將違反中式計畫生育的人監禁、罰款、甚至晚期墮胎來減少人口增長的數字,這跟納粹行為有何區別?前福建省計畫生育官員高小端1998年在國會作證時說,一個沒有准生證懷孕9個月的婦女,被強行墮胎,嬰兒出生時意外活著,仍被醫生一針扎到腦門奪命。另一位婚前懷孕的婦女,懾於計生政策的威力,最後偷偷去醫院做了人工流產,但她懷孕的事被人檢舉,又因親戚去醫院拿流產證明晚了,結果慘遭結紮,婚後深受不能生育和歧視的困擾而致精神崩潰。這種慘案,不勝枚舉,但這些執掌生殺大權的執行官,並沒有因此受到懲罰,反而因執行人口政策得力而受獎勵。
靠這種手段來減少人口數字,政府有什麼可以值得驕傲的呢?這是一種種族滅絕式的罪行,而不是「計畫生育」政策的成功。很多人受人口數字的蠱惑而陷於人口數字的恐慌,卻忽視了中國人生育權被剝奪的現象,這是中國人的悲哀。
美國人有權去爭取保護生命權或自主計畫生育的墮胎權,中國人,你的權利在哪呢?
(1/24/2003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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