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導,這宗被中國記者認為是「中國法律一大進步」的案件,原告是蛇口工業區幾個下崗工人領袖人之一的朱幼德,而被告是深圳市公安局。
現年四十八歲的朱幼德稱,他幾年來,曾多次向公安局申請以「反腐敗、反失業」為主題到深圳市政府靜坐、示威或遊行,但均不獲批准。而最近一次申請,亦被公安局以「會導致深南大道更為嚴重的交通擠塞」為由拒絕。雖然他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覆議」,最後也被駁回。
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朱幼德決定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在經過多次爭論後,最終說服法院一名姓陳的法官同意立案,成功將深圳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由於沒聘請律師,案件是由朱幼德自訴。在宣讀訴狀時,他的情緒顯得頗為激動。他指出,他申請到市政府門前請願,是讓社會更瞭解下崗工人已陷入絕境的慘況,而且事前亦已考慮到交通問題,故選擇在非繁忙時間及以選擇最短的路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