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9-08 06:41:00作者:
中國大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指出,目前有七十一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已經核準可授予境外學位,對一些機構和組織未經核准擅自頒授的「洋學位」,一律不予承認。
據中央社9月7日報導, 根據中國的規定,對於主要由境外合作者提供師資、教材、教學保障,大陸內地又急需而總體辦學力量不足的專業,或是符合大陸內地教育事業特定需要的專業,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准,內地具備相應資格的教育機構與境外正規教育機構合作舉辦該專業,可以授予境外學位。
截至今年八月底,經中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並批准授予,國外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學位的合作辦學項目計有七十一個。
中國大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重申,舉辦授予境外學位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中方教育機構,必須已經獲得相應的學位授予權;凡經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活動,如向學員頒授境外學位,必須按規定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核准。未經核准,合作辦學項目不得授予境外學位,已經授予的學位,國家不予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