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先生,你好!多維新聞社委託我對您進行專訪,主要討論陳小平向全國人大提起憲法訴訟一案。您曾擔任中國憲法學會付會長,又與陳小平認識。應當對此事有發言權。
於:你們抓住了一條好新聞,不僅讀者關心,而且對中國政治進步很有意義。我是讀者,對你們感謝。如果要用一句話概括我的感受,那就是,陳小平是出色的憲法學者,我完全支持他。
記者:于先生能否介紹一下您與陳小平先生在國內交往情況以及那時您對他的印象。
於:我與陳小平最初認識在1987年,已經十五年了。那時,我是憲法學會付會長,他是最年輕的理事。1987年,憲法學會開年會。學會黨組提出,那屆年會不討論修憲問題。我發言表示反對,因為修憲權在人大,而憲法學會是學術團體,怎麼能以政治需要決定學術研究的日程表呢?陳小平當時發言,表示支持我的意見。他的發言精彩。當時我就認為,這是中國憲法學界青年才俊中的後起之秀。那時他二十多歲,是中國政法大學憲法教研室付主任。今天,他已經步入中年,只能叫中年才俊了。
1988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兩條憲法修正案,一是可以辦私營企業,二是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1988年憲法學會再度開年會時,恰逢改選領導機構。陳小平動議差額選舉,被會議接受。我那時看到,陳小平不僅是出色的憲法學者,還是一位改革者,有很強的實踐操作能力。1989年,青年學子為民請命,在天安門絕食。我與陳小平也見過幾面。5月14日,統戰部長閻明復先生懇請知識份子幫他勸說學生讓出天安門廣場,以便接待戈爾巴喬夫的儀式能正常舉行。我與陳小平都被邀參加勸說,去了天安門廣場。後來,閻明復先生被撤職,我與陳小平都被關入秦城監獄。出獄後,陳小平曾以紐約時報駐京首席記者邰培德先生助理的身份對我進行過幾次採訪。1994年我來到美國,小平在1997年來美。我們又在幾次學術會議上見過面。他很勤奮,出國後,出了幾本書研究中國憲政道路的好書。
記者:那麼,從法律角度看,陳小平的訴訟能否成立呢?
於:這個訴訟從法律上看沒有問題,完全成立。護照是公民身份的證明。拒絕護照延期,就等於使公民在境外事實上喪失公民資格,從而成為無國籍者。公民在遇到侵害時將不能受到政府保護和救助。這顯然是事實上剝奪了公民的權利。我國82憲法第33條規定,有中國國籍者就是公民,公民享有一系列權利。這就是為什麼陳小平提起憲法訴訟的理由。他很敏感,看到了問題的要害。此外,國籍法也規定,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都無權以任何理由剝奪中國公民的國籍。據說,紐約總領館戴領事在被問及此事時說無可奉告。這表明他們也意識到他們在此案中沒有道理。從程序上看,82憲法規定,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執行,因此,向人大提起憲法訴訟,也是合乎法律程序的。
記者:從程序上看,紐約總領館有問題嗎?
於:法律正義最重要的就是程序正義。雖然目前沒有相應的程序法規定處理這類事務的程序,但基本原則應當是清楚的。首先,這涉及到剝奪公民權益的懲罰,即使是行政處罰,也應當有嚴格的程序。不過,我認為,像剝奪公民資格和國籍這樣重大的處罰,不應當是行政處罰,一定應當有法院調查和審判,至少應能提請法院複審。第二,不僅要有法定機構經明文規定的公開程序,而且國家對公民的處罰一定要有公文說明事實和所依據的法律。否則,如何覆核和申訴?第三,一般而言,國家機關說了還不算數,還要聽取公民陳述和辯解。在中國法庭上,最後陳述權往往給被告。最後,即使決定做出,也應允許申述和詢問,並且應有另外的機構複查。從法律上看陳小平陳述的經過,總領館近乎開玩笑,哪有處罰不解釋事實,不聽取辯解,反而讓被處罰者自己找罪過的?這根本是無法無天!
記者:對於陳小平的訴訟,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您回答了他是否有法律依據去起訴,但也有人說,他是浪費時間,與虎謀皮。您怎麼看他成功的可能性?
於:媒體說,陳小平此舉是中國法制史和憲法史上的創舉。其實,以前有過向人大控告過國家機關,但就國家行為向人大提起憲法訴訟,則是第一次。境外公民依法控告國家駐外機構也是第一次。但是,82憲法已經二十年,才有第一次憲法訴訟,這表明憲法訴訟並不容易。首先,目前國家憲法並沒有對違憲行為進行起訴的程序,沒有明確的受理機構。82憲法抄襲蘇聯的議行合一的蘇維埃制度,由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然而,如果違憲法律由人大通過,怎麼可能得到糾正?這就是為什麼要有權力分立制衡。其次,中國人大必須在黨領導下工作,由於黨的保護和干預,人大事實上無法介入許多國家機關的監督,更不能糾正其失誤了。中國大量違憲法律和行政行為長期不能糾正,就是這個原因。例如,勞動教養制度就是明顯違憲和違背刑事訴訟法的制度,但無法廢除。如果從解決自己問題的實際效果看,陳小平此舉結果並不樂觀,只能算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然而,我說過,陳小平不僅是出色的憲法學者,還是很好的實踐者。我想,他此舉並不是書獃子的衝動;他一定是想通過此案推動憲政進步。中國要有憲政,首先必須揭露問題,必須讓人民和國際力量意識到問題,然後才有壓力去解決問題。世界上的憲政都是人民長期的政治鬥爭和司法抗爭的結果。陳小平開了個頭,以後會有更多更大的衝擊。只有這樣,中國才能建立憲政。
記者:從您的經歷看,您對中國憲政歷程很瞭解,也深知問題和困難。您怎樣評估其前景呢?您認為,中國人應怎樣努力呢?
於:中國有憲法,但還談不上憲政。所謂憲政,要有三條:一是公民權益有保障,二是政府權力被限制和規範,三是國家是法律治理。這三條,中國都差太遠了。關鍵是共產黨權力無限大,但不受法律限制,不承擔法律責任。中國的憲法有不少問題,寫了不少屬於政策和政綱式的東西,例如四項基本原則。但我們最好還是通過憲法進行改革。如果可行,代價會小。應當看到,現行82憲法也有積極的內容。例如,國家權力來源是人民;黨應遵守法來領導;人大常委不得在一府兩院(國務院和高法、高檢)兼職,這比議行合一有進步;還有比較全面的公民權。通過憲法進行改革,可以有兩步。第一步要求行憲,完全兌現憲法中規定的東西。陳小平做的就是這樣的工作。第二步是修憲,變共產黨一黨專制為多黨制、變人民代表大會制為代議制、將人大和政協改為兩院制,軍將人大和政協改為兩院制等。大家都應支持陳小平,他正在為中國有好憲法治理而奮鬥,這是關係我們每個人以及我們下一代幸福的事業。
記者:謝謝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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