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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十六大確定日期在江澤民訪美之後,北京一位政治學者宣稱,這代表江澤民十月的訪美行,也有事先告知美國,關於中共未來政壇最高領導人核心如何布局的用意。
因為,對目前中國大陸而言,在以經濟發展、現代化壓倒一切的前提下,與美國外交關係的穩定是最重要的,所以為了讓未來中共十六大後的領導班子,能繼續與美國高層有良好互動的關係,事先告知美國中共未來的權力布局,也有其必要性。
此外,十六大確定日期是否意味中共人事的變動已經塵埃落定,北京學界與境外媒體眾說紛紜,各種猜測一時佈滿紫禁城。有日本媒體指出,這意味江澤民將從總書記與國家主席職位退休,因為如此才需要將十六大延遲在訪美之後,以保持江澤民訪美時的代表性。
而又有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推論,就是江澤民將留任總書記,為避免這個決定變動太大,讓已經以為胡錦濤將接任總書記的美國太過吃驚以致接受不了,所以將十六大延期在訪美之後。
綜合各家說法、客觀論之,中共十六大確定召開日期,與中共重要人事變動的關連性根本不大。因為即使到目前為止,能夠決定與證實江澤民是否退休,或全退、半退的人,依舊只有一個人,那就是江澤民自己,任何藉由追究十六大召開時間,來臆測各種人事上的可能性,這都是屬於不客觀的猜想,這兩者其實並沒有絕對關連。
事實上,關於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是否退休的去留問題,中共人事部門發出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相當清楚的規定,可以提供外界一個較可靠的答案,畢竟,江澤民自己在上海APEC會議上就說過,自己的去留問題由「國家法制」決定。
在這個幹部選拔任用條例中,第四條就規定,這個條例適用於「選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因此,依法這當然就包括適用江澤民的總書記與國家主席職位。
而在這個條例第五十五條中,已清楚規定,「黨政領導幹部有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的,一般應當免去現職」。
江澤民在今年十六大與明年人大、政協兩會,都符合這個條例第五十五條所說,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所以江澤民在中共黨內的總書記,以及政府中國家主席的位置,依條例都應該交出。
但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的職位,在選拔任用條例中第七十二條有例外規定,即「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辦法,由中央軍委根據本條例的原則規定」。意即排除了這個條例的適用,也因此,依據整個現行中共法令政策分析,未來江澤民最有可能留任中央軍委主席。
所以,中共十六大確定在十一月八日舉行,與中共最高領導人人事變動的關連性其實不大,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這一定與江澤民十月的訪美有重要關連,而擁有中國大陸百分之百代表權的江澤民,是否會在訪美期間,與美國總統布希達成任何關於「中」美關係,或者兩岸問題重要的共識,或發表任何重要政策,從而建立自己的歷史地位,則是外界更值得持續關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