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8-11 18:36:00作者:
一家先後被工商、公安部門處罰過的「科研所」繼續騙人,竟然還獲得「消費者滿意單位」榮譽牌匾。如今,該公司辦公室「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先進企業」等牌匾,儼然成其招搖撞騙的「道具」。
這家名為「武漢市蔡甸區實用技術科研所」的公司,前年9月在海南某報發布「栽培靈芝發財」的廣告:他們研製的靈芝栽培技術,不受地理條件、氣候、環境的影響,從種植到收穫只需40天,包回收:5000元/公斤……
在廣東打工的重慶豐都農民李宜財是眾多受騙者之一。去年3月,他郵寄了118元,得到教材及靈芝種後,在東莞栽種失敗。後又隻身來漢潛心栽培,至今屢種屢敗,直接經濟損失1萬多元。
長江日報記者5日前往沌口神龍街金湖花園該「科研所」採訪時,孫經理稱在安徽考察項目,他在電話裡說,公司曾因靈芝事件被工商部門罰了3萬元,去年10月受到過重處,此後再沒經營靈芝種項目。
蔡甸區工商局周克林證實,2000年10月,該所因發布靈芝種「虛假廣告」被工商部門處罰金3萬,吊扣其營業執照近半年。
蔡甸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公司曾在海南、江西、河南等地發布靈芝種虛假廣告,去年10月該局以其涉嫌詐騙將經理孫某刑事拘留,沒收非法所得,後因證據不足,孫交了10萬元取保候審至今。
李宜財的經歷及相關證據顯示,該「科研所」兩次受罰後仍在向外出售靈芝種。受害者不解的是:這樣一個「騙子公司」,何來「消費者滿意單位」等一大排榮譽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