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人們這麼問的時候,是在把那些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無辜修煉者的人按正常的理智、合理的思維邏輯來衡量。可事實證明他們完全是喪失理智和人性的,根本不能用正常邏輯來衡量。而且他們也在利用不瞭解真相的人們的這種心理,加以謊言宣傳欺騙,試圖使這場邪惡的迫害在人們心中合理化,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傾向。善良的人們,千萬不要受他們的欺騙!當年的奸臣秦檜為什麼非要置岳飛父子於死地呢?耶穌做了任何壞事嗎?那些誣陷他的人為什麼一定要把耶穌那麼殘忍地殺害了呢?能有任何一個理由可以允許江澤民集團如此瘋狂地屠殺、監禁、折磨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嗎?這一切迫害發生的原因只有一個──制定和執行迫害法輪功政策的江澤民是太邪惡,容不得真善忍,容不得人們追隨真善忍。
目前這場迫害能夠賴以存在的基礎就是謊言。江澤民集團利用其在中國大陸的宣傳機器和在海外的外交機構擴散的謊言利用了不明真相的人們以正常邏輯揣摩這場迫害時的猶豫。但在海外凡是真正瞭解到這場迫害真相的政府和人們都已經在行動起來譴責、反對這場迫害。真相所到之處,這場迫害的邪惡賴以存在的謊言環境就被清理了。還在猶豫的人,大多是還在想像這些邪惡的迫害者有著正常人的思維,那是因為他們還不瞭解這場迫害有多麼邪惡。
身為法輪功修煉者和親身經歷這場殘酷迫害的見證人,我們清清楚楚地看到:這場迫害沒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它是完全錯誤的。在這三年的承受迫害的歷史中,大法弟子們在承受無理監禁、酷刑肉體折磨、精神洗腦、甚至謀殺的情況下,我們仍在本著和平的善意的方式堅持著自己的信仰,我們沒有採用任何暴力。事實已經證明了我們是和平的, 我們不會對任何人造成威脅。
因為一個團體人多,就進行打壓,這不是妒忌心嗎?臆想誰有可能威脅自己的權力了就可以對其進行殘酷迫害,有這樣的理嗎?然而道德標準的喪失、對私慾的認同和在歷史上的諸多弄權者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他人的事甚至使人們對這種為自己的私利為所欲為的迫害行徑也當成是正常的了。有的人甚至認為政治就是這樣,人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基點為衡量標準,都可以為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這是道德敗壞的表現!人是有善惡的,道德是有標準的,小事中尚有大義,何況關係到上億人生存和信仰的大事!今天每個人的行為都在被宇宙的法所衡量著,每個人都在擺放著自己將來的位置。
在中國大陸,充斥了謊言的宣傳機器竟把打壓法輪功的違法行為裝扮成維護民眾和國家的利益,從而欺騙了廣大的民眾。其主要的一個宣傳伎倆就是把法輪功群眾說成是有政治目的。言外之意就是說只要被它們視為政治對手的就可以進行超越憲法和法律的隨意迫害打壓了,有了權力就可以為所欲為,其實質已經明目張膽地否認了公正和正義的準則和道德的善惡標準。在幾十年的洗腦宣傳的灌輸下,現在的許多中國人已經不自覺地形成了無條件地屈服於「政府」的任何行為,甚至認識不到這是被政府強加的思想了。加上當今的社會風氣刺激人們不擇手段地去賺錢,人們對其他的事,如法輪功無辜受迫害這樣違背人類道德的邪惡行為也變得麻木和漠不關心了。其實法輪功群眾是廣大的社會各階層的無辜百姓,我們只是要求一個正常的煉功環境,沒有任何政治訴求。
江澤民集團另一個常用的宣傳伎倆就是把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說成是少數,而把其他的十億人都說成是反對法輪功的,從而把自己裝扮成「大多數民眾」的代表。其實,二戰時德國很多人支持希特勒,難道希特勒代表了德國民眾了嗎?現在面對法輪功學員用各種和平的方式告訴人們真相的行為,江澤民一夥表現出了極大的恐懼和瘋狂,甚至開始對貼傳單的法輪功弟子開槍。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什麼這麼害怕呢?因為,一旦中國大陸的人們都知道了真相,它們賴以存在的環境就一點都沒有了。人們就會認清這個極少數的靠揮霍納稅人的錢來殘酷迫害億萬納稅百姓的流氓政治集團代表不了這個國家,看清他們是在真正地把這個國家領向災難。
另外,江澤民集團還把敦促其改進人權、善待自己國民的各國政府稱之為西方「反華勢力」,這實際是江澤民集團掩蓋自己迫害百姓之罪行的藉口。在現代文明社會,尊重信仰、言論的自由是公認的國際準則,中國也簽署了有關的國際公約,承諾在自己的國家裡保障公民的這些權利。那麼在實踐中,當江政府踐踏民眾的人權的時候,國際輿論當然要予以譴責,這是現代文明社會國際法體現其制約的方式。要想驗證是不是反華,你改進一下人權,善待一下自己的國民,看人家還反不反對你,這不就看出來了嗎?哪個國家不稱讚中國的燦爛歷史文化呢?哪個國家不看重中國的巨大市場呢?但另一方面,誰願意和一個雙手沾滿國民鮮血的領導者握手呢?誰願意與一個屠殺自己國民的政府做貿易呢?
其實很多民眾還不知道這些迫害者是怎麼「代表」他們的:在北京某一個區2001年春節為監視法輪功學員就花了800萬元;從開始鎮壓法輪功開始,江澤民集團在監獄警察系統投入了巨額資金,在貧困地區孩子無處上學的情況下,把監獄、勞教所裝飾得像花園一樣,來掩蓋其中精神洗腦、和血腥酷刑的內幕;為了在人權大會上換取第三世界小國家的支持從而在國際上掩蓋自己迫害人權的行徑,江澤民集團為其中每一個國家都提供了巨額資金;在天災人禍中,偌大的政府無力提供救助,還聲稱有改革開放以來的物質基礎;以巨額赤字維持的暫時的表面大好形勢和虛報的經濟增長數字,而背後是後人要承擔的巨額債務;成百萬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被迫害得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迫害者們還不斷地圍追抓捕,……
江澤民集團在迫害法輪功中的所作所為的卑劣和殘忍程度,比「文革」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法輪功學員的拘捕、洗腦折磨甚至殺害完全都是犯罪。以鋪天蓋地的虛假宣傳掩人耳目、強姦民意和掩蓋自己罪行的方式是純粹的流氓行為。任意制定所謂的法規來為鎮壓提供法律包裝以及以表演性的審判是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踐踏。三年來大量的事實表明,江澤民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政治流氓,它已經完全沒有人性和理智。這就是這場迫害的唯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