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賭進行原始積累
胡世洪起家是從設莊開賭開始的。
1994年,胡世洪等人在荊州市設莊開賭,抽取「紅錢」,非法獲利40餘萬元。同年12月,他們在荊州市開辦的賭場被警方查封后,胡世洪等人又轉移到宜昌與張登保合夥,在當陽開賭,非法獲利30萬元。此後,胡世洪又先後到武漢、潛江等地設莊開賭,完成了道仁集團「走向公司化」的資金「原始積累」。即使在後來,開賭斂財也是道仁集團非法獲取暴利的一個經營項目。據檢察機關指控,胡世洪等人共聚眾賭博百餘場,非法獲利近百萬元。
1996年,靠設莊開賭斂聚的資金,胡世洪註冊成立了道仁(兄弟)集團公司,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是餐飲、養殖、汽車修理、裝潢裝飾等。胡世洪任董事長、法人代表,其胞弟陳軍任副總經理。兄弟倆要把他們的非法斂財行徑,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走上「以商養黑,以黑護商」的犯罪道路。據公安機關偵查,道仁集團下屬的萬發貿易公司,在成立一年的時間裏,就涉嫌敲詐勒索3起,數額達300多萬元。
荊州市公安局總結了道仁集團作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幾個特性。其一是家族性,集團副總經理陳軍是胡世洪的胞弟;另一個副總經理周祖平是胡世洪的妹夫;組織成員李友柱是胡世洪的侄女婿;其二是暴力性,該組織頻頻製造槍案,打死打傷多人,尋釁滋事,稱霸一方;其三是滲透性,一些機關工作人員被其拉下水。還有就是非法牟利性,強迫交易,壟斷市場,開設賭博場,詐騙銀行貸款。
血腥暴力斂起巨額財物
在日前的庭審中,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道仁集團作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涉嫌的罪名有8項,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貸款詐騙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賭博罪,非法買賣槍支罪,私藏槍支罪。
強迫交易是這個黑社會組織「以黑護商」的典型做法。
1997年11月初至12月底,胡世洪指派周祖平糾集一夥人,在荊州市207國道安家岔收費站附近,開辦經營「荊州市道仁(兄弟)集團安家岔家禽交易批發商行」。在該收費站口,他們採用強行攔車、毆打他人、砸玻璃、摘車牌等手段,迫使過往運雞車輛進入商行院內,強迫交易或收取「行費」達百餘車次,非法斂取錢財數萬元,一度造成運雞車輛遠遠地繞道而行。
另外,這個犯罪團夥還不斷製造駭人聽聞的血案。
2000年下半年,道仁集團成員與顧光強一夥發生矛盾,將顧光強等殘忍地槍擊和刀砍,致顧光強五級傷殘,另一人六級傷殘,還有一人死亡。這就是令人震驚的荊州「11.6」案。
「11.6」案後,劉明富等人害怕遭到顧光強姐夫唐文艦的報復,決定先下手為強。同年12月31日晚,道仁集團成員6人竄至荊州某娛樂城唐文艦所在包房,持5連發獵槍向唐腿部射擊至子彈打光,造成唐文艦左下肢大血管斷裂失血休剋死亡。
如此血案還有數起。每次手下做完案子後,胡世洪或者道仁集團其他負責人都要資助涉案人員逃竄,安排其躲避偵查和抓捕。
此外,從1996年5月至11月,胡世洪採取超出抵押物重複擔保,用虛假擔保手段,詐騙國家貸款300餘萬元。
為「以黑護商」,該犯罪集團大肆購買槍支、刀具等作案凶器。公安機關搗毀該犯罪集團,收繳的槍支多達13支。
黑老大竟是市政協委員
胡世洪,生於1958年,別名「道仁」。落馬之前,胡世洪身上可以說是「光環縈繞」:荊州市第二屆政協委員、荊州市荊州區農房建材成套供應公司(國有企業)經理和法人代表、荊州市龍舟協會副會長、知名民營企業家。
在胡世洪看來,這些都是他的「紅帽子」。他就是利用自己身上的這些「紅帽子」,結交、拉攏一些意志不堅定的行政幹部,成為自己的「保護傘」。原荊州區城北工商所代理所長趙立軍,就是被陳軍在賭場上拉下水,後來成了陳軍開設的賭博公司的骨幹成員。另外還有數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該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庇護,甚至泄露機密、徇私枉法,充當說客和報信人,成為黑惡勢力的幫凶。
意味深長的是,胡世洪的道仁(兄弟)集團公司有一個商標,是兩隻金光燦燦的手緊握在一起。他曾解釋說,這個商標取意于兄弟集團公司的名稱,也是廣交朋友的意思。而在他印製的一種名片上,兩隻手的顏色變成了一紅一黑。有人說,其意是不言自明瞭。
(生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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