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賴昌星辦赴港單程證香港商人被判刑3年

發表:2002-06-20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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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息:據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星期二報導,香港商人吳華博由於為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賴昌星辦理赴港單程證,被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判刑3年。

吳華博在1990年12月到1993年2月期間,賄賂當時的陝西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二科科長王煒,王煒遂非法批出58個赴香港的單程證,58人中包括賴昌星和他的家屬。王煒已經於今年6月7號以受賄罪被判刑10年。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指出,賴昌星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加拿大將在本月底對他申請庇護的案件作出決定,中國政府則以賴昌星的赴港單程證批出手續不合法為由,要求港府取消賴昌星的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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