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車拖人致死案續:死者家屬被迫按手印

作者:記者潘京 發表:2002-04-25 20:3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4月3日晚,城固縣農民袁有才被行駛的摩托車撞倒後,又被隨後而來的陝OA782警車拖行200米後死亡,隨後趕來的另一警車陝OA6968上有關人員又打傷了死者的侄兒袁志明。4月5日晚7點多,記者在城固見到了袁志明。袁志明帶著傷痛講:「4日晚10點多,縣公安局的4個人來錄口供。當時傷口疼的很,問了一會,公安局的讓簽字,我沒有簽,然後一個姓關(以前在柳林鎮派出所工作過)的警察把我的右手食指拉去按了手印。」袁志明說,警察念的筆錄與他說的不符,主要是司機打他的地方沒寫。

  回憶起出事當晚,袁志明說,「在這輛打我的公安車沒來之前,我在法院肇事車前攔著,後見公安車司機要走,我才拽住他,他就打我踢我。這時一個警察抱住我,司機上車要跑,我也上了車,上去後司機又打我,後不知怎麼,我的手被司機拿東西戳了一下。」袁志明說,當時群眾圍住了這輛車,後來在交警干預下才離開的。因為天黑,當時沒看清是什麼東西戳的,只記得車裡還坐了一個女同志。

  本報4月5日以《法院警車拖人二百米》報導袁有才被致死一事後,許多讀者打進熱線表示極其憤慨。一位吳女士氣憤地講,警車在國道上能將人拖了200多米,簡直不可想像,出事後,法院的肇事司機能像沒事人一樣回去睡覺,更讓人不可思議!辦案交警知不知道什麼是「法」?肇事者的特權是誰給的?交警以這樣的工作態度來處理事故,能保證事實的客觀、公正嗎?

  又訊日前記者獲悉,於4月3日晚7時30分撞倒死者袁有才的摩托車司機王某已在4日凌晨2時30分左右死亡。截至目前,4月3日發生在108國道桃花店村附近的這場事故已經有兩人喪生。

轉載華商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