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招工實為逼賣淫 6名浙江女淚灑阿聯酋

發表:2002-03-19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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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這段不堪回道的往事已經過去兩年了。但對於6名淳安縣的婦女來說,這700多個日日夜夜仍然是揪心的,那一段被騙往阿聯酋的經歷像夢魘一樣,時時盤環在腦海。6人之中的呂彩仙對記者說:「這場噩夢,在我的腦海裡,永遠也洗不掉!」

  她們的身心倍受傷害,她們的孩子也因為沒錢而上不起學。兩年了,她們還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

  2000年2月,據稱在阿聯酋春風得意的方春芬打電話到家,讓母親幫助物色幾位30多歲的婦女,去阿聯酋。37歲的汪英娟是其中的一位。她的母親與方春芬的母親很熟。一天,方母來到汪家說:「英娟,我家春芬在國外錢賺了不少,現在那邊需要幫手,你願不願意過去。一年賺個10萬元沒有題。」

  汪英娟在千島湖邊租了一個大排檔,生意一直不錯。聽說國外待遇這麼好,也動了心。但是自己大字不識幾個,這出國能行嗎?

  方母說:「你不要有顧慮。春芬她妹妹都要過去了,現在只有6個名額,你要把握住機會。只要交35000元錢就可以辦理好一切出國手續了,而且包你賺大錢。」

  不久後,方春芬也回到家裡。她向呂彩仙、王雪琴等講述自己在阿聯酋賺大錢的經歷。呂彩仙是方春芬最好的朋友,由於家裡剛好買了房子缺錢,就有了出國賺大錢的想法。而王雪琴家裡則經營著一個效益不錯的廢品回收站,但是想到出國後一年賺的錢是自己在家掙的十幾倍,當下也就心動了。

  相繼還有孫美麗、余新萍加入了出國的行列,加上方春芬的妹妹一共6人。

  一份合同讓幾位準備出國的婦女吃了定心丸。合同是這樣的:甲方是阿聯酋林氏中餐館,乙方是一對外服務公司。在合同上的第二款上寫著,應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為其續派收銀員一名、餐廳領班一名、服務員三名、勤雜工一名,於四月底前到阿上崗工作。另外,合同上對幾名外出婦女的工種及相應待遇還作了明確規定:收銀員、餐廳領班500美元/人、服務員400美元/人,勤雜工360美元/人。

  幾名婦女開始舉家借錢,湊足了35000元,拋下自己的小孩,4月中旬,向著她們夢想中的阿聯酋出發了。

  還有更多的人在上當

  據心,以各種高薪工作為名赴阿聯酋的婦女現在已不在少數。汪英娟等人說,就她們所知道的,目前淳安有20多人受騙,其經歷與她們都差不多。有些人都已經被迫賣淫,這些受害者現在不敢站出來說話,因為這是丟人的事,另外,既使把騙她們的人告上法庭獲賠的機會又有多少,她們也根本沒有底。而且這些婦女大多是農村人,沒有錢。她們希望汪英娟等能轉告記者,如果汪英娟她們能有辦法獲得賠償,她們也會採取同樣的措施的。

  類似事情並不僅僅只發生在淳安縣。1999年12月8日,張家口市7姐妹被騙往阿聯酋逼迫賣淫,此案當時在國內引起重大反響。汪英娟等表示,她們還在等待有關部門對方春芬的判決結果。如果判決後,她們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她們將起訴行騙者,要求精神賠償,以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她們也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告戒當地其他婦女,不要再上當受騙。據瞭解,胡玉英已拿出1萬美元,分還給了受害者,然而,受害者的身心創傷是怎麼也無法彌補的。

  令人憂慮的現狀是,一些被騙者聽不進汪英娟等婦女的話,在高薪誘惑面前,仍然有人上當。汪英娟說,她一位朋友的小姐妹去年也準備去阿聯酋,她前去規勸,卻遭到對方的嘲笑,認為她是因為沒有本事才回國的。後來,那位小姐妹我行我素去了阿聯酋,至今沒有消息。

  做人應該善良、誠實、勤勞!

  「其實,這不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社會現象,它暴露出來的是我們整個社會群體的心態問題。」昨天上午,記者就淳安婦女被騙阿聯酋一事,專門採訪了浙江省社會學學會秘書長楊建華先生。

  楊建華先生指出,方春芬等人最初作為受害者,不但沒有反思自己上當受騙的原因,拿起法律武器去追究騙人者,反而以同樣的方式去騙取善良人的錢財。她正利用了人們的淳樸、善良心理,將自己的不幸嫁接到她人身上,進而獲得利益,對自己進行補償。這充分暴露了潛伏在她內心的陰暗以及不善的心理。

  在像淳安這樣一個小城中,甚至整個中國社會中,人們使終有一種浮躁的心理,一種想一夜之間暴富的心態。只要這樣的心態存在,那麼,上當受騙的事不僅不可能消除,而且還會屢屢出現。

  天上不會掉下餡餅,這是毫無疑問的。要收益,必須通過誠實的勞動,紮實的工作。人活得越本份越幸福。不要在不切實際的幻想中,獲取利益。人要有本色--善良、誠實、勤勞!

  阿聯酋景色秀美。然而,對這幾名婦女們來說,面臨的將是一場劫難。

  孫美麗說:「方春芬把我介紹給一個老闆娘。我跟老闆娘去工作的地方,到二樓一個房間內,等了一會,進來一個老頭。這老頭一進來,就把身上的衣服全脫光了。我嚇了一大跳,就叫老頭把一塊白布包在身上。老頭讓我幫他按摩。大概過了20分鐘,那老頭竟要讓我和他那個,我一聽就吐了。就不顧一切的跑了回來。我跑出來以後,在外面找了幾天工作,卻沒有找到。」

  「沒有辦法,我又去求方春芬幫我介紹工作。雖然知道方春芬是騙子,但是我在阿聯酋人生地不熟,就只能靠她。」

  余增萍是受害最深、也是年齡最小的一位,當時只有22歲,不符合30歲的年齡要求。她的護照還是冒用他人的身份證弄到手的。她記錄下了自己出國前後的遭遇:

  「我是4月18日跟著方春芬出國的。我們在杭州住了兩個晚上,在北京住了三個晚上。到了阿聯酋的頭一天,方春芬就要我們交房租,還向我們拿錢,說這是工作介紹費。我們給了她房租費和介紹工作的費用共250元。過了兩天,她就介紹我去按摩院工作。」

  「方春芬說,這家按摩院是很正規的,是酋長的秘書開設的,工資很高,所以介紹費也比較高,要100美元。剛一進去,他們就發給我兩個避孕套,這下我才知道這是妓院。當時我要走,卻又不敢,門口有幾個人高馬大的打手把關。和我在一起的還有呂彩仙。我和呂彩仙看到這些情況後,就開始哭,我們一哭,那裡的老闆就罵我們,非得叫我們出去接客。我們一直裝病,我們在裡面一直裝了三天病,才出來。我們出來後,方春芬又把其他兩個人介紹過去,而且狠狠地說,非得讓她們呆在裡面一個星期,不然就不能出來。一到裡面,他們就把婦女們的護照給扣在那裡了,從而挾制婦女們賣淫。」

  同方春芬一樣騙人出國的胡玉英(1999年10月份騙了6名婦女出國)曾對自己帶出去的6名婦女說,在阿聯酋只有賣淫一條路可走。而這幾位婦女同樣告訴記者,在當地那麼多受騙的婦女都被迫在妓院賣淫。她們說,余增萍其實並不是如她自己所寫的未被逼賣淫,幾天後,因為身上沒有了錢,就被迫賣淫了。就是方春芬的妹妹,也沒能逃脫賣淫的命運。

  後來,這批婦女先後在當地一些華人的幫助下逃回了國內。

  誰來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對於受害者來說,這是刻骨銘心的災難。而據記者瞭解,事實上,這已經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一個個騙局的實施者竟是當初的受害者。

  方春芬自身也是個受害者。1999年9月,淳安縣汪宅鄉齋塘村的胡玉英披金戴銀的從阿聯酋回國,一時間,成了小村裡的新聞人物,在當地,她的號召力很強。

  1999年10月,胡玉英稱能在阿聯酋安排10萬年薪以上的工作,並且,工作之餘還可以推銷小商品發大財。要求每人交納35000元人民幣後,把方春芬等6名30出頭的婦女騙往阿聯酋。到了阿聯酋,胡逼迫這些婦女賣淫。這一批出去的6名婦女中,其中一名已下落不明,兩名婦女的家庭已經破裂。還有兩名,現在正辦理離婚手續。而方春芬則蹲在淳安縣看守所裡。

  到了阿聯酋明白自己上當受騙後,方春芬的心一下子變得狠毒起來。她開始效仿胡玉英,去欺騙家鄉的婦女出國。

  受害人王雪琴說:「當時,我在阿聯酋的時候,覺著回去也沒有臉了。」看不見希望的她差點被方春芬說動心,險些也走上了坑矇拐騙的道路,是良心的遣責讓她放棄了這個惡念。而余增萍則徹底走上了胡玉英、方春芬的道路,她用同樣的方式騙了3名婦女出國,又把自己的姐妹同胞推進了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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